今天早上和四姨去mbk。
那里其实没什么好买的,一整天只买了一个其实内心不是很想买的钱包。
只是看在他从40令吉减到给我剩15,觉得不好意思才把这个钱包带回家的。
脑袋不清醒啊~
看见一双鞋,20块,很美,但是没有我的size!!!
脚大有错吗?
Pek cek 啊。
逛了一整层都是卖电话casing的楼,竟然找不到一个像样的casing!
我的电话是有多么的老牙,连screen protector都不想卖?
看见好多好多美到够力美到出汁的casing,可惜都是s3 不然就iphone的。
越逛就越心酸,只能欣赏不能拥有。
以后我换电话了绝对一定要买个通用一点的!
啊睿一直吵,所以三四点就回了。
回去他们都去游泳。
自己因为懒得洗头发,又懒惰脱隐形眼镜,所以只是下去浸在水而已。
以头浮在水面的方式游泳。。xD
之后回家冲凉换衣,晚上吃传说中全bangkok最好吃的猪脚。
那里有些像pub,却是比较高级的pub,有演唱会般的舞台和表演。
一进去就被正在台上唱歌的人的气场给吸引住了。
只是中上的很帅,声音也是普通,却让我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看,也不知道为什么。
哎可惜他只唱了一首就换别人了。
误打误撞的点了long island,纯粹特喜欢这个名字。
喝了一口才知道原来是酒来的。。=.=
准确来说应该算是ice lemon tea 加 alcohol而已,但是味道不错。
让我这个平时受不了酒精味道的人也干了一杯下去。
吃完了,大伙儿都在看表演,自己却觉得很闷,在看小说。
原来猎命师传奇是说关于吸血鬼的故事的。
直觉告诉我这会是一本像流离寻岸的花那样让我哭的小说。
之后还以为可以回家了,怎知道四姨丈又顺便带我们去看bangkok的夜生活才带我们回。
自己在车上已经是懵懵懂懂的了,还得下车陪他们吃宵夜。
庆幸的是自己的自制能力很好,只吃了两口,不然又不知道要肥多少公斤回去啊。
回到家已经两点了,趁着等他们轮流冲凉的当儿写了这篇。
明天又要去pratunam了,兴奋啊。
还剩下两百多块,明天我将会化这两百多块为衣服。
晚安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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